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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你不是红卫兵,我也不是臭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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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你不是红卫兵,我也不是臭老九。

——给一个读者的公开信

悍客罗

 

这两天因为一篇小说的问题,受到一个读者的质疑,很好,我很欣慰。

 首先,他曾经因为这篇文章感动过,然后转载到自己的博客上,而且标注清楚版权信息以示尊重,这点我很感激。

 然后,最近两天,他突然发现早在2007年就有一个视频,核心内容和我的小说情节一样。当然,这就证明我是抄袭,他觉得感情被欺骗,心里气不过,就在熙攘的留言里质疑。

 这也很好,因为我知道,自己确实是借鉴了曾经感动过的情节;当时没有标明,后来觉得不妥,自己加了一条标注——但因为我写的这篇东西发在了很多地方——豆瓣评论、豆瓣日志、新浪博客、博客大巴(当然,都是我的私人空间),还有熙攘。只在豆瓣日志里标注了一个简单的说明,因为我的本意不是为了抄袭那个视频而写这篇小说。

 这个故事是应一个朋友的邀请,写给她们单位的作业,只说以亲情为话题。我构思了一个老人生病,当时儿女都忙,只剩大儿子留下了照顾的故事。本来故事的亮点是大儿子反而不是亲生,老人告诉他的时候,他却说其实早就知道了。以此说明亲生的不一定有用,养子因为亲情反而更好。那段时间一直在听那首tears in heaven,于是直接用作题目,结尾虽然不是太贴切,依然直接引用歌词。

 后来写好之后,周末的时候,在有意思吧看到别人推荐的视频《what’s that》,很受触动,于是把故事改掉,直接挪用了视频的情节作为结尾。刚开始因为考虑到怕是抄袭,想改头换面再用,但觉得这样偷偷摸摸反而是故意抄袭盗用别人的创意,不如索性直接全盘照搬,也算一种传播和致敬。

 写好之后,曾经发给一个朋友看,他很感动。然后跟他说了原来的情节,觉得有点简单,于是直接用了改过的情节,发到网上去。只是因为当时虚荣心作祟,或者没觉得自己在抄袭,就没有特别说明。所以,后来别人质疑的时候,也并没有慌张,因为我觉得我并没有隐瞒什么——要不然我就会把麻雀改成松鼠,读日记改成看照片。

 这两天的事情让我恶心,不是因为读者质疑情节,而是他的推论和结论。这种文革式的逻辑和红卫兵式的思维,让我很不习惯。

 他的推论是:

1、  我不是特别留意贵站的文章具体都是哪位作者写的。也不知道罗的其它作品是不是对得起那醒目的著作权信息作为一个过客,一个局外人,我觉得,这样的事情是不可原谅的,出现一次就足以说明一个人的品质以及对待版权问题的态度。

我的回答:1、我不是那种欺世盗名虚伪成性的人,而且在我们这样一个原创的团体博客上,完全没必要欺世盗名,你多虑了;2、我不是故意要盗用别人的东西,然后死不承认,至少我从来没有不承认过,我不觉得你所谓的不可原谅是成立的——你不是宣判一切的上帝。

 2、  xirang.us的作者有几个把自己的简历贴出来的?不知您的伯乐看到这篇文的后续之后,会有何感想。没有经济利益就可以随便借鉴了么?!另外,某种程度上说,您现在拿到的工资(如果有的话)跟本文也有那么一丝半缕的联系吧。

我的回答:1、这正是让我恶心的推论,当时熙攘的读者有多少,能发生实际关系的可能性有多大,我如果真的是为了找工作,就不会专门贴在自己写文章的网站里了;2、我的工作不会脆弱到要靠一篇小说来支撑,也不会像括号里面“如果有的话”那么可怜,你多虑了

 3、  很有意思的是,特别声明的最后一部分,这是我的失误之类,字号突然小了一两号。无论是无意的还是有意的,在我看来,足以说明态度问题。

我的回答:这是典型的强盗逻辑,我因为看到了读者的质疑,赶紧给予解释,没有整理排版,这是很正常的事,怎么就看出我的态度不好呢,实际恰恰相反。

 4、  又看了看罗的其他作品,基本都是在reader里会被我直接跳过的类型,没兴趣看,似乎发布在私人博客上更合适些。就内容来说,我唯一有印象、称得上喜爱的就是本文,还有王尔德的语录,当然语录那篇也不知有多少算得上是罗的原创

我的回答:这又是恶心到我的一些推论。我的文章你觉得不好看,可能是不合你的口味,当然这点我没什么好说的;但是王尔德那篇,我是明明白白贴出了各种链接,明显是转贴推荐的,怎么就怀疑我“原创”多少呢,你真有点阶级斗争的天赋。

 5、  你是不是该像发简历那样发一篇新文,说说本文的来龙去脉,让大家知道还有这么一档子事,提醒大家重视版权问题。你,敢么?

我的回答:我敢!不过,不是道歉信,是讲清楚事实来龙去脉的辩白,我一向喜欢讲道理,绝不允许别人妄加揣测且洋洋得意的泼脏水。

 他的结论是:

1请问罗,你有没有觉得你该退出xirang.us呢?你敢么?如果你舍不得退出,你是不是该考虑删除或者认真修改本文以及著作权信息,认认真真说一句对不起?你敢么?

我的回答:我没觉得退出是必要的,特别是这种形式的退出,我觉得我还不至于成为熙攘的耻辱——这位哥们也许更适合生活在韩国或者宋朝,我不是那种一激就死的人;删除我觉得是懦弱的表现,我应该留着这篇文章,留作纪念,看看我们可爱的读者是怎样为一篇曾经感动过的小说,由涕泪横流变作义愤填膺的。至于道歉,我已经说了,不用专门给你发邮件说声对不起了吧。

 2我觉得,犯了错误要受到惩罚。退出xirang.us、或者取消一年半载的发布权、或者发文道歉等等。如果单单在原文上修改——这样犯错误的成本也太低了吧。以后大家都可以随便剽窃然后在自己的日记本里写上其实这篇灵感来自××××”。回头没人指出的话就可以据为己有,有人指出的话就搬出自己的日记本,说:看呐,我已经在你之前说明了的

我的回答:我没你想的那么无耻,我也不会退出,因为这是我喜欢的一片自由之地——自由不是由臆断和宣判来主宰的;我已经发文道歉了,别的我觉得已经足够真诚;至于你说的日记本之类的行径,那是郭敬明,不是悍客罗。拜托,不要拿你的红卫兵逻辑来审判社会,我不是文革时期的臭老九,就算去云南插队,我也要做王小波式的独立个体,容不得红卫兵来审判。 而且,我很不喜欢你的审判水平。

著作权信息(站外使用本文请保留以下内容)


文章作者:悍客 罗
原始站点:嘻来嚷往 – IF YOU SEE SOMETHING, SAY SOMETHING.
原文标题:不好意思,你不是红卫兵,我也不是臭老九。
发表日期:2010年01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xirang.us/2010/01/its-enough
版权协议:本作品采用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2.5 中国大陆许可协议进行许可,作品中的文字和图像若非明确指出著作权归属则均受到该协议法律文本的保护。站外使用请严格遵守协议,嘻来嚷往站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如有异议请与站长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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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软的总是骨头硬。

我开始深深的理解 和菜头、王小峰、罗永浩。

不好意思,您这么牛逼的标题当时就把我给吓死了。走袅,晚安。

嗯,不好意思,到此为止吧。

it’s far from enough.

nani jixu play with yourself …

这么处置这次事件还算聪明,但比较失礼,你理解三位大佬,可以,但是你的江湖地位不够

嗯,我失礼了,确实。。。

如果这都算“聪明”……呃,我无话可说了。在我看来,也就比最最笨的回应稍微强了那么一点点。另外,我太不喜欢“处置”这个词。

这篇是昨天半夜发布的。我睡前看了一眼,被标题雷得外焦里嫩。

今天再来看发现404了,于是写信给罗问是怎么回事,并附上了reader里复制的全文。

然后,这篇文又重生袅~

罗给我的邮件回复是:

======================================
因为昨天晚上挺冲动的写了回应,后来觉得放在首页可能不太好,就转为草稿了。

如果你不介意,那就继续放在首页吧,我只是不想让别人觉得好像熙攘真的是熙熙攘攘,吵闹不休。

嗯,看来以后还是不能冲动啊。。。
======================================

我想说,你一次又一次错过了道歉的机会,越来越被动了啊。

你真以为你是上帝啊,

拜托,你认不认识汉字,早在第一天我就已经贴出道歉的文字。

还 错过机会、被动,你自己玩你的假想游戏去吧,麻烦你google一下“蹬鼻子上脸”。

我以为我会一直保持我的好态度,可是BC你终于还是把一个好脾气的人惹怒了。

嗯,对于道理讲明之后的纠缠,我一向不予理喻。

本来这件事情是我的错在先,但是你一再唧唧歪歪无理纠缠,现在我甚至觉得我一开始如此诚恳的讲道理是多此一举了。

恭喜你,你成功的把一件本该功德无量的事,搞的像现在这样令人恶心。。。

请问你说的“第一天”是哪一天?
是你发布文章的那一天么?
是ivan指出“This a Greek short film made in 2007”的1月4日么?

还是发布发布文章之后整整两个月后的1月29号?
如果是1月29号的话,你怎么还好意思说“早在”呢?

再看看1月29号你在文章后面的“特别声明”(其实就是把给站长和我信copy了一遍),
唯一跟道歉有点关系的话是那句:“当然,首先我是要道歉的。”
可这算是道歉么?我已经说过了,“只能算是个表态,还不是道歉”

就好象A和B是兄弟,A穷得饭都吃不上了,B说“当然,我是要借给你粮食的”
然后呢?下面没有了。B只说了这么一句话,却没有任何行动,并没有借粮给A。
就好象牛逼哄哄的罗表了个态,“大度”地说,“我是要道歉的”。
然后呢,没有说“对不起”,也没有对自己行为的反思,全都是在给自己找借口,给自己找遮羞布。

从一开始到现在,跟道歉有点关系的只有这么一句“当然,首先我是要道歉的。”

其他连篇累牍的都是无从查证的自己的心路历程,以及,借口。
还有对我这么一个指出问题的读者的回击。(我很想不明白的就是,为什么要把枪口指向我呢)

包括这篇令人叹为观止的雄文。
这篇1月30日发布的雄文里有道歉么?没有,还都是自己的“心路历程”以及对我无尽的怨念。
值得一提的还有文中流露出的态度。我想说:罗, 你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你一直说我自以为是上帝,可我偏偏觉得您的身段比“上帝”还高N截。
“很好,我很欣慰。”——这神情,简直就是皇帝老儿捋着胡子说:“朕心甚慰啊”。

这篇的文末说,“我已经发文道歉了,别的我觉得已经足够真诚;”
这里的“已经发文道歉”说的是哪篇文呢?是说那段“特别声明”么?
而我们已经看到,“特别声明”里只有那么一句“当然,首先我是要道歉的。”
跟其它连篇累牍无从查证的记述相比,这么一句单薄的话不但不是道歉,更称不上“真诚”吧?

这位BC同志,退一步海阔天空。毕竟人家已经解释的比较清楚了。包容,就那么难吗?

道歉,就那么难么?
删文,就那么难么?
改著作权信息,就那么难么?

貌似对于罗来说,攻击读者倒是一点也不难,什么样的话都说的出来

testing

xirang.us的评论管理机制好神奇……

因为搬家没有及时回复,现在再次正式道歉,对不起!

这件事到此为止。

如果还有什么意见或想法,请发送至我的邮箱:hankluo1987@gmail.com

我会及时回复。

你木有资格宣布到此为止,这不是你说了算的事。

嗯,不管怎样,我不会在熙攘继续争辩了。

我不想因为对我一个人的意见,连续占据留言板,影响大家看别的文章。

这是集体博客,有意见欢迎到我的博客继续:http://hankluo.ixiezi.com/

xirang.us有专门的留言板,我还没去那里说过话。
争论只发生在《would》和这篇没营养的文的评论里,怎么会“影响大家看别的文章”?匪夷所思。

我对你的博客没兴趣,我喜欢的是xirang.us。如果是在你的博客上看到《would》文,然后又发现《what》那个短片,我顶多问问你这是怎么回事,绝对不会跟你纠缠。

既然你知道这是集体博客,你只是其中一员,那为何不放低身段,稍微谦卑一点?

在我看来,你的架势比站长Tim还大,遑论我这样的小读者了。

我觉得你该退出xirang.us,部分原因也是觉得xirang.us这样的小庙实在是容不下您这样的大人物。离开xirang.us,专心耕耘自己的博客,喜欢你的人依旧会去叫好,如果有人胆敢砸场子的话你也可以自由发挥,想怎么收拾就怎么收拾他。省得像现在这样投鼠忌器。

这位读者有问题,他为啥要来私人博客上要求他主张的权利?

请问你说的私人博客是指什么?难道是说xirang.us是罗的私人博客么?

顺便说,我觉得你跟本文以及《would》文后的空白头像一样有问题。敢问是罗的亲戚还是朋友?

不好意思,记错了。
《would》文后的空白头像的评论跟这些天的争论没关系。

我想说的是类似本帖楼上的黑山、CZ等头像是空白的朋友们
我跟他们素不相识无冤无仇,怎么都莫名其妙地挑我的毛病
可能他们就是传说中罗的粉丝吧

关于头像,
似乎不是每个人都知道或者喜欢在gravatar.com设置头像吧?

你确实有点无理取闹。
首先你不是原作者,对吧,其次在你的多次重申强掉下,悍客·罗也道歉了,
文学作品可以借鉴的吧,并且也没有任何要求需要像论文那样注明引用吧?
道歉后也就适可而止了。

代价是需要付出的,就如同我从Google Reader过来留言一样,至少大家都知道了。
你不能让踩死蚂蚁的一件事情付出杀死大象的代价吧?或者你喜欢如此有意为之?
你这么有精力,要不去帮帮冯正虎?

问题似乎不是“大象踩死蚂蚁”这么简单吧。

我觉得罗确实语气够彪悍,本来是想道歉息事宁人的,结果却反而造成了一种反面的印象。

另外,著作权是必须要尊重的,这是社会的规范之一,不是小事情。

专门为顶悍客罗注册的。bc是不是太认真了?我想大概年龄不超过25吧。年轻人认真是件好事,但是要分清楚对什么。生活的目标是让自己及自己关心的人,和关心自己的人,顺便让其他人生活的更好,心情更舒畅,而不是跟别人过不去,其实是跟自己过不去。也许bc觉得自己这么认真,别人会为他鼓掌叫好,也会让全社会的人更加尊重版权,让全中国更加和谐。不知道这里能否开调查,估计多数人不会支持你的,看噪音就知道了,问题不在于他人,而是你自己本身。

容我多嘴一句:

我来xirang.us不是来受教育的
您顶罗某就随便拍他马屁,别拍到马蹄子上就行
您把罗吹天上都行,别搭上我,您把我贬成三岁小孩儿也抬高不了罗啊

您劝我那么多,我也回劝一句:不要以己度人

在饭店吃到脏东西,一般几种反应:

1、自然倒霉,下次再也不来这间

2、叫来老板,批评一番,如果认错知改,也就过去了

3、大吵大闹,升级矛盾,誓不罢休

BC有点像第3种。

罗是错了。指出别人错误的方法有很多种,有高有下。BC的做法,高下立见。

罗的态度是“我是大店,爱来不来”
就好像吃到脏东西了,跟服务员说,丫还给脸色看。
顾客是上帝,你牛逼个啥啊

评论又被吞了……貌似触动敏感词了……

dvda2k的123总结得不错
但如果要是所有的情况都能简单用这一二三分类,那这个世界就太无趣了吧
我的意思是,我一点也不觉得我是第三类

我斗胆揣测,您要么就是罗,要么跟罗相识,要么是传说中罗的粉丝——否则你应该不会对罗的过错视而不见,单单把矛盾升级的责任归到我头上

我斗胆揣测,您要么就是罗,要么跟罗相识,要么是传说中罗的粉丝——否则你应该不会对罗的过错视而不见,单单把矛盾升级的责任归到我头上.

观上句而言,bc还比较偏执,听不进劝。所谓谦虚,也包括从谏如流。如此多回复里,并没有人说罗的抄袭没有错。你指出来,他承认,这不ok了?你说罗的态度不好,怎么大家没有认同你呢?

注:我此前不认识罗,只是就事论事。

我不认识罗,之前只是xirang的普通读者。

因为了解的不全面,所以也只是信口评价了一下。有点倾向于罗的意思,可能并不公允。

我看事至今日,也没什么大是大非,目前纠结更多的反倒是对批评的本能厌恶,以及个人意气。大家花时间写这些文字,真不如放开点,干点自己的todo列表里更有意义的事。

冒个泡。两个深爱着熙攘的傲娇男子折腾了这么久,互相退让一步,也该让这事儿落幕了吧。其实网上就是这么奇怪,纯粹趋于理性的时候吵起架总不会有赢家——到底怎样才算是头呢?至少掇凳子看了这么多戏,是没看见过大团圆结局,耸肩。真有可能,其实见个面喝点东西就什么问题都没了的说……真是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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