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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想要打破沉默吗?

四枪拍案惊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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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了这里一直没有更新,看来大家都很忙啊.最近难得有点空闲时间,多发两个帖子,算是补个场,总算不辜负读者的期待了.
这个题目究竟算不算标题党,请您看完后再盖棺定论.

疑犯:我只是嫌疑人,你们凭什么像对待一个罪犯那样对待 我?
法官:我们怀疑你有罪,怕你对社会有危害性.
疑犯:仅凭怀疑就那样?我还怀疑你强奸了你家邻居的那头老母猪呢.
(哄堂大笑)
法官:……被告!你不要太嚣张!这里是法庭,我要判你妨碍司法.
疑犯:反正那么大的罪名都被你们扣上了,大人谁还在乎这个,你当我是三毛,哪吒,还是金刚葫芦娃呀?
(再次哄堂大笑)
法官:肃静,肃静!被告,你要小心一点!
疑犯:哎哟喂,法官大人,我好怕哦~大家看看法官大人在威胁一个手无寸铁的普通人.
(寂静一片)
法官:被告,你最好不要耍花招来混淆视听,你不要以为大家都不明真相.
疑犯:哎呀,我明白了,原来就只有我一人不明真相,你们组团忽悠我呀.
法官:被告,你抵赖也没有用.请检方发言.
检方:我们接到受害者举报,被告在受害者家门口进行了犯罪活动,使得受害者的身体和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打击,检方认为,被告的行为,触犯了XX 国<<XX法>>第21条的相关规定,属于罪大恶极,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法官:被告,你还有什么话说?
疑犯:法官大人,我有什么犯罪事实啊,您这么对待我?
法官:一句话,张家门口那狗是不是你咬伤的?
疑犯:是…
法官:各位听清楚了,疑犯已经认罪.现在本席宣布,根据XX国<<XX法>>第21条的相关规定,疑犯刘XX属于犯XX罪,其情 节特别严重,罪大恶极,应当依法从重处罚.现判处……..
疑犯:我几时认罪了?法官大人,冤枉哪!
法官:休庭! 挺有意思,往下瞧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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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4分贝

我朝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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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闲来无事,翻阅古书,无意中见此千古奇文,特摘录于此,望各位看官各抒己见. (注:文章出处<<聊斋志异豪华增强版>>,人民抱抱出版社,公元前2012年版.)

吾等化外之民,承蒙天朝宠幸,得以教化,实乃三生有幸,蓬荜生辉.忽闻南北有学子寻死觅活,大为不解,深感无奈.今天朝傲视天下,雄踞四海,吾等草民无人不崇敬,无人不拜服,安得此等无病呻吟之辈存焉?

夫神州,顾名思义,乃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之地,故万国中腐朽之事,在我朝皆可化腐朽为神奇.于吾等草民而言,凡天子之策,将相之言,吾等皆恭顺相迎,莫敢不从.纵观四海之外,蛮夷横行,缭乱踵至,横征暴敛,生灵涂炭.而反观四海之内,九州之间,却是轻歌曼舞,姹紫嫣红,一派盛世景象.琼楼玉宇拔地而起,宝马雕车红妆满路,庄园府邸壮丽雄伟,威武之师气势如虹.

民谚有云:穷山恶水出刁民.不知此等刁蛮鼠辈有何等奇技淫巧,竟混入我泱泱天朝,坏我朝纲,乱我王法,妖言惑众,弥散人心.吾等既已归顺天朝,自与此等刁民势不两立.吾等深信,其坏我朝纲,乱我王法的图谋是不得人心的,是注定要失败的,吾等谨以天朝自民子名义,对此等乱臣贼子发出最强烈的抗议,并对不明真相的同胞致以最诚挚的慰问.望四海同仁明察秋毫,去伪存真,以正视听,切勿道听途说,与乱党同流合污.

当今圣上贤能之至,实为盘古开天辟地以来鲜有之明主.上可比尧舜大禹,下可比秦皇汉武.吾等初来乍到,却已深刻体会.而天朝之内却有一小撮屁民,不知感恩戴德,反而认贼作父.並奴于贼人之手,诋毁我天朝之有道明君,其用意何其毒也!望天下有识之士精诚团结,共擒此恶贼,再为我伟大天朝立一新功.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忠君爱国,古来有之.而集此思想之大成,並将其酝酿整理,使之放至四海皆准,并可传之于万世者,非至圣孔子莫属.而如今有竖子小儿不学无术,不懂尊师重教,忠君爱国,对至圣孔子大为不敬,使得九州之内莘莘学子郁郁寡欢,愤懑不已,望人人得而诛之,以儆效尤.

言既已至此,已如潺潺秋雨般满纸烟霞,吾等所率之众,皆有感于我朝之威武而热泪盈眶,望我伟大天朝江河日上,而圣上龙体乃百足之龙,势必万寿无疆.

我朝威武! 挺有意思,往下瞧瞧 »